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万亩平台上机声轰鸣,工程车来回穿梭,一派繁忙景象。该平台已经落户企业25家,总投资约135亿元,使用土地面积1723亩,目前另有7家企业正在洽谈对接,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,用地面积约1100亩。该区废弃矿地综合治理打开了项目建设用地新空间。
近年来,为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保障能力、不断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可利用的矿区资源,大力实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,探索出一条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统一规划、综合开发、高效利用的资源统筹开发利用新模式。“这项工作的开展,实现全市资源开发、矿地利用、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,服务重大项目建设,促进市域经济社会发展。”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据了解,全省24个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项目中,我市有7个项目。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按照“快开矿、早出地”要求,坚持“生态优先、自用为主,区县平衡、结果可控”原则,认真实践、积极探索,扎实高效推进。全市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试点矿山企业签订补充合同,明确矿区资源储量、开采规模、开采期限和交地期限等相关事项,指导矿山企业修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生产方案,使方案与开采相匹配,指导矿山企业进一步优化爆破、开采、运输生态修复等各项作业流程,在保证安全生产和环保的前提下加快试点项目实施。
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是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统筹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,增强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,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的重要抓手。据了解,目前,全市7个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项目取得明显进展。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项目开工率、完工率和已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均在全省排名第一,实现了资源开发、矿地利用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。